2016-08-26 国医在线 阅读
各有关单位:
按照我国《中医药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的部署和要求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 (国发〔2009〕22 号),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(2015-2020)》、《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(2016-2030)》等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,为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,适应新形势的发展,充分发挥传统中医药的创新潜力,更好地为建设健康中国服务。经云南省中医药学会研究决定成立“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中医临床药学专业委员会”,请各有关单位推荐中医临床药学专业委员,并于9月10日前将推荐表(见附件)回执寄至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中医临床药学专业委员会筹备组(昆明市中医医院药剂科),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h1016994211@163.com。
邮寄地址:昆明市东风东路25号昆明市中医医院药剂科
联系人:顾 蘅
手 机:13099416994
邮 编:650011
附件: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中医临床药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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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中医临床药学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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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中医临床药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|